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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食堂承包立项
公司在餐饮项目的立项、设计规划、基础设施与配置标准、证件办理等环节均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项目所在地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才能为员工提供膳食服务。
一、餐饮立项
(一)项目信息:项目类别、项目类型、所属单位、项目分类、项目规模。
(二)项目内容及目标:项目定位、项目内容描述(调研考查报告)、项目主要作用。
(三)项目设计方案(提供二种以上方案)。
(四)立项依据的重点是对立项背景原因进行详细描述说明:
1、总体规划:项目运作模式、财务核算、人力资源规划、供应商采购策略;
2、项目资源投入:项目开办成本、项目资金周转、项目可预期效益。
(五)资源需求:人员需求、人力资源可满足性分析、设备工具需求、食堂需增加改造的项目和相关资质办理(详细计划)。
(六)其它资源需求:软件需求及其它。
二、设计规划
(一)选址要求
1、需要考虑到厂房、宿舍具体位置、用餐楼层等因素,方便员工用餐,同时考虑原料运输及加工需求合理性;
2、选择地面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方;
3、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布局要求
1、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设置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3、特大型餐馆餐用具保洁为独立隔间;
4、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生食海产品加工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5、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食堂备餐,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区;
6、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7、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器具,有明显的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8、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9、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10、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
11、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三)地面与排水要求
1、地面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且平整、无裂缝;
2、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3、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4、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10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四)墙壁与门窗要求
1、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
2、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米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
3、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4、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场所如设有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五)天花板要求
1、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的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2、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
3、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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